對於自己喜歡的事物,循序漸進是必須的,但是我不會退而求其次。

曾經有人對我說,成熟的人格就是能夠認份去做該做的事;
也有個玩音樂的朋友跟我說,最重要的是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,
如果中途就放棄了,表示自己喜歡的程度還不夠。

這的確是一個依據的準則,
不然似乎無法解釋為什麼我為什麼「選擇」去做某些或許我討厭的事,
卻「不選擇」去做我喜歡的事呢?
一定要被現實所迫才拖拖拉拉不情不願的做,
雖然人性本如此,也不是萬事皆能由自己掌控如自己所願,
但畢竟我實在喜好過度分明,不願為自己認為不值的事付出太多。
到頭來,也只能是個半調子罷了。唉。

突然之間我懂了,是努力方向錯了吧?
因為我沒有實踐「選你所愛,愛你所選」這句小彎名訓啊!

好。兩個條件,勇氣與覺悟,喜好和認份也必須相輔相成。
現在我要遵從內心那隻燕子的低語,起飛啦。
選擇了這條路,努力都不保證會成功了,何況是不努力呢?

太好了,我聞到自由的味道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了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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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sssha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